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全面加强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噪声治理水平,顺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新期待新要求,根据《海口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通知如下:
一、新建房地产项目在预售、现售前,开发企业应对项目可能受到的噪声污染情况进行监测、收集,制定污染防治方案。商品房销售方案应载明项目噪声污染情况,明确防治措施。
二、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对项目可能受到的噪声污染情况及防治措施进行公示,销售时向购房人如实说明。开发企业要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合同附件中对项目的噪声污染事项予以约定。
三、项目存在噪声污染情形的,开发企业及时上报辖区生态环境部门。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